內政部營建署與臺南市政府合辦教育訓練,朱雅蘭律師受邀講授「從實例解析定暫時狀態的運用」課程 | 建業高所法律事務所
內政部營建署與臺南市政府合辦教育訓練,朱雅蘭律師受邀講授「從實例解析定暫時狀態的運用」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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